第一作用:指示
指示标识构成一个导视规划的循环系统,因为他们提供了用户一旦进入某一空间继续移动需要的必要线索。这种标识类型通过显示诸如印刷、符号和箭头一类的图形提示,提供主要入口、重要决定方向地点、目的地和出口之间的行人或车辆行驶路线。
基本作用:识别
识别标识是导视的基石,经常提供某一目的地的最初印象。这些标识是显示某一地点或空间的名字和功能的视觉标记,无论是一个房间、一个单体建筑,还是一个大门。它们在路线的开头和结尾处出现,表明主要目的地和次级目的地的入口和出口所在。
当然,它们并非只有纯粹的功能性,风格适当的识别标识也表达某一地方的特点、特性,甚至是它的历史背景,这些标识可以通过提出一个实际的专用标志,或者更为常见的是通过唤起一个形象,清晰传达出某一地方的身份。
标志设计原则理念
1、设计须充分考虑其实现的可行性,针对其应用型式,材料和制作条件采取相应的设计手段.同时还要顾及应用于其它视觉传播方式(如印刷,广告,映像等)或放大,缩小时的视觉效果。
2、标志设计应在详尽明了设计对象的使用目的,适用范畴及有关法规等有关情况和深刻领会其功能性要求的前提下进行。
3、设计要符合作用对象的直观接受能力,审美意识,社会心理和禁忌。
4、构思须慎重推调皮,力求深刻,巧妙,新颖,独特,表意准确,能经受住时间的考验。
5、图形,符号既要简练,概括,又要讲究艺术性。
6、构图要凝练,美观,适形(适应其应用物的形态)。
8、色彩要单纯,强烈,醒目。
7、遵循标志艺术规律,创造性的探求恰切的艺术表现形式和手法,锤炼出精当的艺术语言使设计的标志具有高度整体美感,获得最佳视觉效果,是标志设计艺术追求的准则。